当事人 | 处罚机关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日期 | 处罚结果 | 是否公开 |
陈象桐 | 蓝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2019年3月22日 | 没收代可可脂白巧克力1盒;陈克明香菇风味挂面1包;百合风味挂面3包。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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