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关于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实施方案
  • 2016-07-10 12:01
  • 来源: 省人防办
  • 发布机构:
  • 作者:省人防办
  • 【字体:    
  
  
  
  
  
  
  
  蓝人口发〔2012〕10号
  
  蓝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开展,按照永州市人口计生委《关于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阳光计生行动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尊重和维护育龄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完善人口计生工作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等制度。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扎实推进“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实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工作创新、形象展示,全面树立亲民、爱民、便民、利民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
  二、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省人口计生委“阳光计生行动”总的部署和市人口计生委开展阳光计生工作总的要求,全县人口计生系统“阳光计生行动”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遵循集中创建与长效建管相结合、全系统同步行动与层层办点示范相结合的指导原则,到2012年底,全县全系统整体完成集中创建任务,从县人口计生委到各乡镇场办事处计生办和村,都要达到国家、省人口计生委和市人口计生委统一规定基本标准,并层层建办起一批真正有水准有特色的示范点。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全面规范原则。严格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阳光计生行动规范(试行)》和市人口计生委有关的工作要求,全面整体推进。
  (二)统筹结合原则。“阳光计生行动”的各项工作必须纳入人口计生工作整体部署,纳入人口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整体安排,统筹规划、紧密结合,相互促进、整体推进。
  (三)注重长效原则。要努力把“阳光计生行动”从特色工作集中创建转变成经常性工作,不搞应付了事和一阵风;要及时发现和总结成功经验,并通过制度、机制提升积极在面上推介推行。
  (四)群众满意原则。“阳光计生行动”的各项工作要始终注重实效,无论是阵地和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公开工作、服务工作、监督工作,都要把让群众满意作为我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阳光计生行动”成效的标尺。
  四、工作内容
  (一)坚持“四公开”。即党务、政务、办事、村(居)务公开。县级建设专门人口计生网站,各乡镇场办事处及服务机构单独或共同建立政务、事务公示栏,各村(社区)设立公开栏。将生育政策、奖励扶助、行政执法、办事程序、技术服务流程、范围及标准等事项按规定及时公开。
  (二)实施“五监督”。即组织监督(党委监督)、系统内监督(内部监督)、群众监督(阳光计生监督员)、舆论监督、设立阳光热线和举报电话(阳光热线)。
  1、组织监督。即党委监督,县人口计生委定期向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和市人口计生委党组汇报人口计生工作开展情况;各乡镇场办事处人口计生办定期向当地党委、纪检和县人口计生委党组汇报人口计生工作开展情况,自觉接受党委组织部门监督。
  2、系统内监督。县人口计生委接受市人口计生委、各乡镇场办事处人口计生办和村(居)的监督,同时对各乡镇场办事处人口计生办和村(居)进行监督;各乡镇场办事处接受县人口计生委和村(居)的监督,同时对各村(居)直接实施监督。
  3、群众监督。通过群众代表推选阳光计生监督员。县级阳光计生监督员原则上邀请本县内县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计生协会会员、育龄群众代表等担任,乡镇场办事处阳光计生监督员原则上邀请本辖区内乡镇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计生协会会员、育龄群众代表等担任,村级阳光计生监督员原则上邀请本村(居)范围内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计生协会会员、育龄群众代表等担任。阳光计生监督员原则由3—5人组成,明确职能职责、监督重点和工作范围,建立定期联系、通报工作制度。
  4、舆论监督。积极加强与县级以上主流媒体沟通交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监督维权作用,对媒体报道和反映的重大问题,主动查处并及时通报;对反映不实的问题,及时澄清事实真相。加强与蓝山电视台及相关报社的交流合作,加大新闻媒体的报道力度,对生育政策、惠民政策、办事程序、服务项目等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5、设立阳光热线和举报电话。县人口计生委通过12356阳光热线接受市人口计生委监督,同时开通一台阳光热线电话,实施内部监督和内部举报;各乡镇场办事处也将设立阳光热线电话,方便群众监督。
  (三)落实“四评议”。即上评下、下评上、外评内、流动人口评计生、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
  1、上评下。主动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和市人口计生委对县人口计生委的履职情况、行政效能、工作作风和廉政情况进行评议。同时,县人口计生委主动邀请相关代表对乡镇场办事处人口计生工作进行评议。各乡镇场办事处邀请辖区内相关单位对各村(社区)人口计生工作及行风情况进行评议。
  2、下评上。县人口计生委和各乡镇场办事处通过实地调研、座谈等形式,主动深入基层和育龄群众当中,接受基层和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评议。
  3、流动人口评计生。在城镇社区开展“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于每年9月底前组织流动人口20人以上,通过问卷调查形式,对人口计生工作进行评议。
  4、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在农村深入开展“农民兄弟评计生”活动,于每年9月月底前,每个村(居)分别组织不少于30人农民兄弟姐妹进行问卷调查,对乡镇场办事处人口计生工作进行评议。
  (四)实现“七个好”。即队伍建设好、三项公开好、评议整改好、热线服务好、维权效果好、纪律执行好、监督评估好。
  1、队伍建设好。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精湛、公道正派、综合素质和业务素质高的热心为广大群众办事的计生干部队伍和以人大代表、党代表、民主人士为主的阳光计生监督队伍。
  2、四项公开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村务公开实现全覆盖;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合法;动态内容及时公开,公开形式便民知情。
  3、评议整改好。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扎实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正确运用评议结果,群众满意度高。
  4、热线服务好。阳光计生服务热线24小时畅通(工作时间提供人工服务),语言规范文明;群众咨询得到满意答复,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举报投诉得到及时处理。
  5、维权效果好。行风监督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有奖举报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办事(服务)态度和质量明显提高;法定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率达100%。
  6、纪律执行好。人口计生干部群众工作纪律、检查考评工作纪律执行到位;无粗暴执法、乱收费乱罚款、弄虚作假和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案件。
  7、监督评估好。监督检查机制健全,认真组织开展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时上报行风建设等工作情况。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月—2月)。学习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制定阳光计生行动方案,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召开阳光计生行动动员大会。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2年3月—4月)。对行政许可审批、违法生育处理、奖励扶助申报、干部作风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问题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彻底整改。
  (三)考核评估阶段(2012年5月—6月)。县人口计生委不定期对各乡镇场办事处、村(居)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纳入人口计生年度综合考核。
  (四)建立长效机制(2012年7月—10月)。总结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阳光计生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陈川宏任组长,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黄昌保任副组长,各分管领导及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场办事处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阳光计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大财政投入。县财政将对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所需工作经费予以必要的支持保障,县人口计生委也从事业经费中予以支持。县财政及县人口计生委的经费经验收后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发放到乡镇场办事处严格按省阳光计生要求和市示范村标准建设的村(自制专栏为钢架结构,与省配发的专栏尺寸相同,并将省发专栏和自制专栏共用不锈钢管立于“四位一体”阵地附近的),每村补贴1500元。有公房设制了相应室内外版面的,每村补贴500元。各乡镇场办事处应切实加大工作经费支持,确保阳光计生行动顺利开展。
  (三)强化工作督查。县政府将把阳光计生行动开展情况纳入人口计生工作督查重点,适时进行督查。各乡镇场办事处要加强村(居)阳光计生行动的督查指导,确保阳光计生行动工作落到实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联系我们|邮箱:lsjjxxzx@126.com
主办:蓝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0746-2226151
备案号:湘ICP备05012207号  网站标识码:4311270010   湘公网安备 43112702000005号

  • 湖南省政府网
  • 蓝山政务
  • 承办: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技术支持: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