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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公示
  • 2021-11-27 08:59
  • 来源: 蓝山县公安局
  • 发布机构:蓝山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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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湖南省统计局、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建立为民办实事完成情况公示制度的通知》(湘统[2006]89号)要求,永州市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永州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永绩发〔20211号),现将我局所承办的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1127日至124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县绩效考核办、县统计局反映。

联系方式:县实事办(蓝山县塔峰镇湘粤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统计局(蓝山县塔峰镇环城路176号)

监督电话:县实事办0746-2213011

县统计局0746-2213373

邮政编码:425800

举报需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序号

实事项目名称

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

完成比例

投入经费

1

实施乡村“雪亮工程”,建设乡村公共部位安防设备725

725

725

100%

2250.49万元


蓝山县公安局  

202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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