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省统计局、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建立为民办实事完成情况公示制度的通知》(湘统[2006]89号)要求,永州市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永州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永绩发〔2021〕1号),现将我局所承办的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县绩效考核办、县统计局反映。
联系方式:县实事办(蓝山县塔峰镇湘粤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统计局(蓝山县塔峰镇环城路176号)
监督电话:县实事办0746-2213011
县统计局0746-2213373
邮政编码:425800
举报需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序号 |
实事项目名称 |
目标任务 |
完成情况 |
完成比例 |
投入经费 |
1 |
实施乡村“雪亮工程”,建设乡村公共部位安防设备725个 |
725 |
725 |
100% |
2250.49万元 |
蓝山县公安局
2021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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