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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
  • 2020-03-14 20:34
  • 来源: 蓝山新闻网
  • 发布机构:蓝山县人民政府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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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和入境人员健康安全,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中共永州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通告如下:

第一条 本通告所称的境外入境来永返永人员,包括自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从全国各口岸入境来永返永的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外国公民。

第二条 所有境外来永返永人员到达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后,应如实填报旅居史,自觉向检查人员报告个人真实情况,同时向所在单位、乡镇(街道)或社区(村组)报告。

第三条 所有境外来永返永人员的家庭成员或亲属,应如实及时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告亲属从境外入境到达永州的基本情况、入永航班、车次、活动轨迹等相关情况。

第四条 所有邀请、接待境外来永返永人员的单位,应提前2日如实向所在乡镇(街道)或社区、村组报告从境外入境到达永州的相关人员基本情况和来永航班、车次、活动轨迹等情况。

第五条 所有旅馆、民宿、网约房、出租房屋等单位、业主接待从境外入境进入永州的人员,要严格落实住宿登记要求,并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组和辖区派出所报告。

第六条 凡是违反通告要求,迟报、漏报、瞒报、不报相关情况,造成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入境来永返永人员不报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或故意隐瞒旅居史、相关病例接触史和病情情况,造成疫情扩散,妨害传染病防治,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有关线索,举报(报警)电话:0746—110;或通过“永州发布”微信公众号“永州市新冠肺炎防疫平台”进行在线举报。

中共永州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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