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完善城镇地价体系,规范土地市场,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县自然资源局兹定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就我县城镇基准地价调整更新成果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19 年 12 月20日上午 9:00 时
二、听证会地点:县自然资源局 四 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1、本县相关职能部门、乡镇、社区、事业单位代表;2、本县房地产开发企业;3、本县工业企业代表;4、土地评估中介机构;5、本县社会团体代表;6、县城居民代表;7、特邀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四、申请报名时间:2019 年 12 月 9 日17时前到蓝山县自然资源局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本次听证不受理电话、邮件、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五、听证代表确定:申请参加或者旁听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报名,举办单位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和旁听代表。
五、听证内容:蓝山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事项为城镇土地级别范围的合理性、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科学性及可行性等。
六、听证纪律: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因故无法亲自参加听证的,应于听证会召开的3个工作日前告知听证会举办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当提前了解、熟悉蓝山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评估的相关资料,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应简明扼要,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会后将相关材料交听证会举办单位,参加旁听人员,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七、听证会举办机构: 蓝山县自然资源局。
欢迎符合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李劲松 罗群
联系电话:13874676312 13874678215
蓝山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 11月 19 日
附表:
听证会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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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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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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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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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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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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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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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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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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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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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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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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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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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可复印使用,
2、申请个人代表无需单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