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永州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420”扶持工程认定和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评选奖励试行办法>和<永州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奖励办法>的通知》(永人社函〔2019〕87号)精神,我局对蓝山县推荐2018年永州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420”扶持工程申报对象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合格名单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28日—11月3日。欢迎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反映情况,接受实名举报。
受理举报部门及电话:
蓝山县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2226185
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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