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政策要求,我县委托永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对全县小水电项目进行综合评估,经省级专家评审,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形成了评估报告意见。
蓝山县小水电站共有177座(毛俊水库、毛江水库建设已处置7座电站),本次综合评估清理整改170座电站,其中退出类水电站3座,分别是:金鸡岭一级电站、金鸡岭二级电站、金鸡岭三级电站;整改类水电站167座,详见台账表中的整改类电站;无保留类水电站。
现将蓝山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意见(含小水电清理整改问题核查工作台账表)向社会公示。
蓝山县水利局
2019年8月5日
附件:蓝山县小水电清理整改问题核查工作台账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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