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下午,蓝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森林公安局、团县委等单位在舜水河塔下寺河段开展生态放流活动,落细落实河流生态保护工作。
活动中,各单位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地把事先准备好的鱼苗抬到河边,再小心翼翼地把鱼苗倒入河中,得到放生的鱼儿一个转身便畅快的顺水游去,整个活动井然有序、气氛浓厚。据了解,本次生态放流活动共放生鱼苗1万余尾,以此引导大家积极参与护河行动,守护湘江源头的一江碧水,努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蓝山作出贡献。
生态放流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工作人员还手持夹钳、垃圾袋等工具,在舜水河沿线堤坝上、河滩边一路捡拾烟蒂、白色塑料等垃圾物,积极向沿岸居民和过往群众宣传“十年禁渔”法治和护河知识,引导他们提高环保意识,不要乱扔垃圾,共同保护河流水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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