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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教通〔2017〕9号
各中小学校,县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
为推进我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培养广大师生廉洁高尚的道德情操,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校园主阵地,深入开展廉洁文化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的通知》(蓝教通〔2016〕83号)文件精神,经教育局综合考核,评定县职业中专、楠市中心小学、祠市中心小学、楠市中学4所学校为2016年度“廉洁文化进校园”优秀单位,现予以通报。
蓝山县教育局
201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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