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职业中专免费为企业培训员工。
县人社部门会同工业园区和有关单位协助企业招工,并按计划分批为员工提供岗前培训,依政策给予培训补贴。
凡引进的企业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就业合同,办理用工备案、工资集体协商及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且在企业工作满1年后,续签了下年度就业合同的企业,按每人每年400元的标准以用工补贴的方式补贴给企业,补贴期不超过3年。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联系我们 主办:蓝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0746-2226151 备案号:湘ICP备05012207号 网站标识码:4311270010 湘公网安备 43112702000005号 邮箱:lsjjxx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