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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蓝山县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及2018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 2018-09-24 00:00
  • 来源: 蓝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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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911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  陈川宏

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按照《预算法》规定,我向会议报告2017蓝山县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1-6月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预算收支变化情况。2017年,财政总收入完成86419万元,较在县十七届人大次会议上报告的预计完成数84605万元增加1814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2.14%,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8.45%。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58237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99.66%,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2.52%;上划省级收入完成5606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9.86%,增长14.90%;上划中央收入完成22576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7.17%,增长38.29%。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0471万元,比在县十七届人大次会议上报告的预计完成数增加6892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2.61%,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21.71%。其中:公共安全支出完成9233万元,增长2.36%;教育支出完成55012万元,增长3.99%;科学技术支出完成2771万元,增长18.4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420万元,增长20.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17万元,增长17.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696万元,增长0.34%;节能环保支出完成5895万元,增长1.92%;农林水支出66097万元,增长111.24%;交通运输支出完成4918万元,增长3.02%。

  2、财力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县本级完成公共财政收入5823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135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3693万元(包括新增债券14000万元和置换债券1969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91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15000万元,收入总计298479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0471万元,上解支出1286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969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029万元,支出总计291450万元,收支平衡。

  3、当年超收收入及上级追加财力安排支出情况。2017年,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超收收入6482万元,上级追加财力超收收入30742万元,县本级用超收收入及上级追加财力安排支出37224万元,主要安排情况是:上级专项拨款补助增加支出26392万元,增人增资及正常晋升增加支出1897万元,政策性配套增加支出1589万元,各类奖励经费、奖补资金939万元,各项重点项目建设增加支出703万元,部门专项经费增加支出5704万元。

  4、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使用情况。2017年,省对县本级转移支付191358万元,比上年增加30742万元,增长19.14%,具体如下:

  (1)返还性收入2017年,县本级返还性收入4140万元,比上年减少84万元,下降1.99%。返还性收入已作为财力在年初预算及年终超收收入中统筹安排。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17年,县本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3577万元,比上年增加4434万元,增长4.97%。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29211万元,增加2449万元;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原老少边穷转移支付)补助2880万元,增加1423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0376万元,增加196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7493万元,减少200万元2016年生态质量考核奖惩及存量垃圾收运体系建设资金300万元是一次性补助;公检法司、义务教育、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农村综合改革等已明确用途转移支付28918万元,比上年减少20万元;结算补助收入等其他补助收入2261万元,比上年减少1037万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已作为财力在年初预算及年终超收收入中统筹安排。其中,已明确具体资金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31580万元(含列入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的扶贫资金2259万元、列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政法转移支付403万元),县财政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相关规定要求使用及增加支出安排。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017年,县本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3641万元,比上年增加26392万元,增长39.25%,其中:教育支出增加1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2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138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增加1239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3412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增加2640万元。县财政严格按照专项转移支付相关规定要求使用及增加支出安排。

  5、县本级财政支出挂账及债务情况。2017年初财政支出挂账余额33285万元,当年消化以前年度挂账2928万元(其中:收回存量资金241万元,各单位退回国库往年拨款1392万元,回补国库以前年度垫付债务资金1295万元),当年新增支出挂账31179万元,年末财政支出挂帐累计余额61536万元。

  截至2017年年底,蓝山县政府性债务、融资平台等企事业单位债务及中长期支出责任总额94亿元,其中政府性债务32亿元(政府债券12.4亿元;银行贷款19.0亿元;应付工程款0.6亿元),中长期财政支出责任62亿元(PPP项目33亿元;政府购买服务17.6亿元;农发专项建设基金2.1亿元;城区学位建设9.3亿元)。

  (二)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县本级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263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8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2342万元,上年结余21万元,收入总计41832万元。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1377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0万元,调出基金15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2342万元,支出总计4113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96万元。

  (三)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9002万元(根据省财政厅的要求,县本级编制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报表不包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特殊医疗保险基金、村支两委生活补贴),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990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729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52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7967万元,失业保险352万元,生育保险94万元;上年结余20866万元,收入总计7986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支出57923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108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20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79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201万元,失业保险127万元,生育保险6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7万元;支出总计57940万元。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年终滚存结余21928万元,其中:本年收支结余1079万元。

  (四)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9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99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二、2018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今年1-6月,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63845万元,占预算的67.35%,增长14.62%,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8343万元,占预算的74.52%,同比增长19.22%;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2428万元,占预算的51.88%,同比增长2.09%;上划省级收入完成3074万元,占预算的51.43%,同比增长3.22%。

  一般预算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是:1、税收收入完成27545万元,占预算的66.04%,增长29.78%。主要税种的完成情况是:增值税县级分享部分完成6516万元,占预算的62.9%,增长25.00%;企业所得税县级分享部分完成1131万元,占预算的34.27%,下降35.59%;个人所得税县级分享部分完成611万元,占预算的43.64%,下降8.67%;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715万元,占预算的71.50%,增长16.83%;房产税完成254万元,占预算的25.40%,增长13.90%;印花税完成189万元,占预算的63.00%,增长1.61%;城镇土地使用税县级分享部分完成312万元,占预算的39.00%,下降26.93%;土地增值税完成6714万元,占预算的122.07%,增长62.96%;车船税完成328万元,占预算的59.64%,增长15.90%;耕地占用税完成7747万元,占预算的88.03%,增长19.46%;契税完成2967万元,占预算的49.45%,增长147.25%。2、非税收入完成20798万元,占预算的89.81%,增长7.63%。主要项目的完成情况是:专项收入完成3983万元,占预算的131.89%,增长254.6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3501万元,占预算的80.69%,增长84.07%;罚没收入完成2520万元,占预算的56.00%,增长1.9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9886万元,占预算的98.86%,下降16.76%;其他收入完成798万元,占预算的61.38%,增长16.33%。

  财政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是:国税部门完成20690万元,占预算的56.49%,增长11.22%;地税部门完成23433万元,占预算的64.13%,增长25.96%;财政部门完成19722万元,占预算的91.14%,增长6.65%。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今年1-6月全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15617万元,占预算的42.38%,较上年增长23484万元,增长25.49%,重点保证了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的发放和公共安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林水、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支出的需要。分项目的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03万元,占预算的46.84%,下降17.31%;公共安全支出完成3085万元,占预算的34.59%,增长3.45%;教育支出11219万元,占预算的34.15%,下降1.58%;科学技术支出617万元,占预算的49.72%,增长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07万元,占预算的24.20%,下降21.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25万元,占预算的70.65%,增长125.31%;医疗卫生支出4312万元,占预算的16.39%,下降41.93%;节能环保支出516万元,占预算的16.14%,增长5.0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747万元,占预算的48.40%,下降33.28%;农林水事务支出29661万元,占预算的38.55%,增长97.89%;交通运输支出1352万元,占预算的14.44%,下降17.46%;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776万元,占预算的400.85%,增长493.7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569万元,占预算的79.03%,增长42.61%;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40万元,占预算的102.5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687万元,占预算的11.63%;保障性住房支出2103万元,占预算的11.73%;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6万元,占预算的6.32%;国债还本付息支出890万元,占预算的19.35%;其他支出10600万元,占预算的465.12%。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6月,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229万元,同比增加1874万元,增长138.30%,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7189万元,同比增加11252万元,增长189.52%,主要是重点建设项目、毛俊水库建设支出的增加。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全县财税部门以抓收入增财力为主线、以建制度强管理为重点、以保运转保民生为根本,努力克服经济增长放缓以及减税降费的叠加影响,财政收入平稳增长,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财政改革稳步推进,为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是:

  1、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收入质量上升。1-6月我县财政收入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增长速度排全市第四名。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638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4.62%,全市平均增幅10.33%4.29个百分点。其次,收入质量有所上升。1-6月,税收收入完成43047万元,同比增加6671万元,增长18.34%,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7.42%,较去年同期增加2.11个百分点。地方税收收入完成27545万元,同比增加6321万元,增长29.78%,地方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6.98%,较去年同期增加4.64个百分点。财税部门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一是继续巩固外地建筑企业注册管理成果严格贯彻执行《关于对全县建筑和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实行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蓝政办发〔2017〕6号文件)要求形成部门合力,切实强化建筑行业税收征管,1-6月,全县建筑业实现税收4984万元。二是继续争取“免抵调库”指标。国税部门努力加大向上汇报力度,积极争取“免抵调库”指标,1-6月实现“免抵调库”税收2382万元,同比增加305万元,从而确保了制造行业的税收增加。三是开展土地增值税核定增收。私人集资建房、完工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以及所有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增值税一律按核定征收率征收,使得我县土地增值税收入有了明显的提升,比上年同期增加2594万元,增长62.96%。四是加大对乡村旅游开发的税收管理。对旅游项目的公路建设、房屋综合用地的耕地占用税进行了全面的清理,耕地占用税共计入库7747万元,同比增加1262万元,增长19.46%。五是强化税收稽查。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联合县公安局对全县住宿业、餐饮业等行业税负偏低的情况,开展了行业专项稽查,同时加大对稽查案件的执法力度,确保稽查查补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充分发挥稽查震慑作用。住宿业和餐饮业共计入库204万元,同比增加76万元,增长59.38%。

  2、财政支出提速增效,民生保障有力。县财政科学合理安排支出,坚持科学、高效、均衡的财政投入,优先保障民生支出,注重社会事业发展,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1-6月全县完成公共财政支出115617万元,同比增23484万元,增长25.49%,高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幅6.26个百分点。在确保工资和运转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全力支持民生实事工程实施,以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等为主的民生类支出839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72.59%。其中发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9912万元,企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548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金2619万元;拨付生态效益林补偿管护基金1099万元,农业三项补贴2702万元;拨付扶贫资金2519万元;拨付医疗卫生经费4312万元;拨付教育经费11219万元,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运行补助和条件改善配套52万元,校车燃油补贴资金424万元,乡村教师班主任工作补助135万元,义务教育贫困助学金20万元等。财政资金的及时拨付,各项民生民本事业得到有力保障。

  3、向上争资卓有成效,项目进展顺利截止6月底,共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156743万元,比上年同期到位资金增加14516万元,增长10.21%。其中争取到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666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35万元,增长2.67%;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887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781万元,增长16.82%。另外,争取到新增债券转贷收入1820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200万元,增长30%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较上年增加的项目有: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增加475万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增加225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基建资金增加482万元;新争取到项目有园区新动能培育基建资金260万元,县域产城(镇)融合发展基建资金200万元,省级人防建设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基建资金425万元,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县人民医院医技大楼建设项目)基建资金5000万元,支持虎溪村传统村落保护资金300万元,现代农业示范园和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园项目资金957万元,湘九公路干线补助资金3077万元等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和资金的增加,有力地推动了我县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工作开展,有效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4、财政管理优化提升,机制不断健全。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开支审核,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各项行政性经费支出,规范各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行为,严格控制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现象,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二是全面推进预算公开。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县所有预算单位继续在政府网站公开部门收支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部门主动与政府网站和预算单位衔接,1月底前工作全部落实到位。三是认真落实中央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对财政安排未使用的财政资金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要求进行清理收回,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5095万元,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民生保障支出,增加了财政资金有效供给,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组织政府会计准则改革培训。根据省财政厅推进政府会计改革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县财政局对全县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共组织二期2018年政府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解读及实施应用专题培训,有效的帮助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理解并熟练掌握最新的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规范各部门的经济活动。五是推进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全面落实湖南省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积极推进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上线工作,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动态了解各类扶贫资金从预算安排到使用的详细信息,解决好扶贫资金到项目、到人、到企业的“最后一公里”监管问题,从而切实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工作,有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当前财税工作存在的困难

  上半年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财政工作仍然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收入增长乏力。虽然上半年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财政收入任务,但由于缺乏新的税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偏少、重点骨干纳税企业匮乏、房地产项目税收贡献大幅下降,要实现全年财政收入增长目标仍然缺乏着力点。二是收入结构不合理。1-6月我县完成非税收入20798万元,较2018年市财政局安排我县非税收入限额为17550万元高出3248万元,成为全市仅有的超非税收入限额的3个县市区之一,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3.02%,排全市第八名,依靠非税收入增加财政收入的途径将无法持续;是收支矛盾突出。财政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财政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扶贫项目开支、乡村振兴、企业改制等需要财政投入大量资金,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财政资金保障水平捉襟见肘四是融资平台负债较大。我县目前共有城投公司等10个融资平台,所有融资平台均为政府独资的国有企业,其向银行贷款的资金还本付息全部由财政兜底偿还,均未实行市场化运作。截止2018年6月30日,各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219465万元,2018年预计全年债务还本付息26600万元,财政不堪重负,融资平台整合和城投公司转型迫在眉睫

  )下半年财政工作措施

  1-7月,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65921万元,占预算的69.54%,较上年同期增长14%,累计完成一般预算支出131657万元,增长14.46%。下阶段财政工作的主要措施是:

  1、切实增强县财政可用财力。是建立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全面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财政综合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湘政办函〔2016〕89号)要求,搭建综合治税信息管理平台,通过对综合治税信息平台获取的各部门涉税信息,运用信息分析对比等技术手段,摸清税源家底,动态监控税源,加强税收征管,从而形成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信息共享的税收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是加强向上争资跑项工作。积极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向上争资跑项的工作力度。重点关注财政体制改革动向,认真研究财政体制改革对我县当前和未来的影响,主动作为,积极应对。围绕国家和省里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大分析研究力度,准确捕捉上级资金投向,积极争取上级优惠政策、重大项目和财政资金的支持。是加快土地出让工作。通过加大商住用地储备力度、实行有计划供地、严格控制土地利用规划等措施,使土地收入成为真正的“第二财政”。

  2、着力强化财政支出管理一是严防财政支付风险认真落实中央、省、市要求,加强库款资金管理,严防财政资金断链引发支付风险。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放在财政资金安排调度的首要位置,确保全县大局稳定、经济社会正常运转;严防政府信用违约,决不能出现融资平台信用违约导致政府失信事件的发生千方百计筹集建设资金,或将项目包装成PPP项目解决融资难题,切实保障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二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按照“量入为出”的理财理念,合理统筹资金使用,强化预算约束,减少临时性追加。严格预算执行,严肃财经纪律,切实维护预算刚性和法定性。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预算的经费一律不得支出;不符合财政财务制度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三公”经费“两个不超过”,办公性行政经费只减不增。三是加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强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对县本级安排2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全部实行绩效评价,对绩效评价结果未达到80分以上的,减少或取消次年的预算资金安排。

  3、继续提高财政监管水平。是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加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力度,巩固乡镇专项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成果,扩大临时机构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按照省厅部署落实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确保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年底顺利完成二是狠抓财政监督检查。以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等内容为重点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职责,保障财政管理和财税体制改革的有效实施三是加快政府性债务管理。格控制新增政府性债务,依法依规合理举债全面建立政府债务“借、用、还”管控机制,明确划分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切实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政府债务资金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认真研究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年底前完成融资平台的整合和县城投公司等融资平台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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