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编码
11431127MB0R9152594000121013000
二、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4年4月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2016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公布、自2016年11月7日起施行)第九条
四、实施主体
蓝山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五、受理条件
1、企业经营范围有货物进出口的内资企业;
2、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六、材料名称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材料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1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表 |
复印件 |
2 |
纸质 |
2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复印件 |
2 |
纸质 |
3 |
湖南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复印件 |
2 |
纸质 |
4 |
营业执照复印件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复印件 |
1 |
纸质 |
5 |
企业代办人委托书与企业申请书 |
复印件 |
1 |
纸质 |
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八、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无
收费依据
无
收费标准
无
十一、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塔峰镇东方大道工业园区科技路新政务中心科技和工业信息化窗口
电话咨询:0746-2213525
网上咨询:http://www.lanshan.gov.cn/
十二、监督投诉方式
现场监督投诉: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塔峰镇东方大道工业园区科技路新政务中心科技和工业信息化窗口
电话监督投诉:0746-2213282
网上监督投诉:http://www.lanshan.gov.cn/
十三、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塔峰镇东方大道工业园区科技路新政务中心科技和工业信息化窗口
十四、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不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