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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公开
  • 2021-02-16 16:54
  • 来源: 蓝山县财政局
  • 发布机构:蓝山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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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五、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

六、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七、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

八、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九、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

十、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

十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

二十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

二十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

二十七、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二十九、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三十、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订适合本乡镇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

2)、落实新时期精准扶贫贫困户工作;

3)、负责本乡镇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农业等事业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

4)、发展生态农业、特色工业等产业;

5)、紧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建设美丽乡村;

6)负责本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制订并实施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州市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是全额拨款的乡科正级单位,下设财政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站6个内设机构。公务车辆编制数2台,实有车辆2台。

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机构,无其他单位。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2021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2021年收支总预算1444.15万元。

(二)关于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2021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2021年收入预算1444.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3.94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70.21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72.21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和市关于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机关公用经费和非急需非刚性的项目支出经费。

(三)关于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2021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2021年支出预算144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9.15万元,占73.34%;项目支出385.00万元,占26.66%2020年执行数减少72.21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和市关于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机关公用经费和非急需非刚性的项目支出经费。

(四)关于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73.94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0年执行数减少72.21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和市关于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机关公用经费和非急需非刚性的项目支出经费。

(五)关于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73.9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72.21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和市关于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机关公用经费和非急需非刚性的项目支出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3.94万元,占10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973.9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72.21万元,下降5%。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经费。

(六)关于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3.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71.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2021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无2020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单位预算制定较为合理并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八)关于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车辆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3、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机关运行经费171.9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3.32万元,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经费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5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个,项目资金总额32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5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蓝山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本级、蓝山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蓝山县财政事务中心、蓝山县人社局,蓝山县财政评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改革、乡镇财政管理、会计管理及会计职称考试、公共资产管理、非税收入银行代理手续、财政票据工本费、政府采购综合业务、国库支付、聘请财政评审专业人员、财政评审物业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开展预算改革、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用于信息化系统开发及维护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用于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代理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蓝山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蓝山县新圩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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