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农业农村系统营商环境,蓝山县农业农村局坚持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强力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乡村振兴。
优化政务服务,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蓝山县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应放尽放、能放全放、急需先放、非必要取消”的指导意见,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持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管理,达到“清单之外无事项”。
压实执法监管,强化行政监管力度。蓝山县农业农村局积极承担监督检查农业农村工作的主体责任,组织人员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解答群众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惠农惠民返乡创业扶持政策等方面的咨询,普及农业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发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蓝山县主要农作物栽培技术手册》《湖南农业》杂志等宣传材料400余份,引导企业开展诚信经营,引导农民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重点关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植养殖生产基地、粮食蔬菜农产品生产区等区域,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种子、农药、肥料、农膜等重点农资产品的生产、经营环节开展拉网式巡检,对假劣农资产品保持严厉打击态势,全力维护市场秩序稳定。一季度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27个次,查处非法屠宰无检疫证生猪案4起。执法同时,积极开展“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监管事项,开展全程网络监管,做到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真诚为民服务,构建新型农业服务体系。蓝山县农业农村局全力为涉农企业、合作社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拓宽农业农村渠道,落实优惠政策,鼓励新型经营主体队伍不断壮大。出台十五条激励种粮政策措施,在早稻集中育秧补贴、双季稻示范补贴、农机购置累加补贴等15个方面给予农户“真金白银”的优惠。通过政策激励,全县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得到空前高涨,新增30亩以上种粮大户30户,推动春耕早稻生产工作有序开展。主动为塔峰镇牛角等多个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提供农机服务保障,确保农机在春耕生产过程中安全、高效发挥作用,为农业经营个体进行农机安全宣传,并对农机购置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蓝山县农业农村局将继续聚焦农业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主动找问题、访需求、想对策、明目标、落责任,不断优化农业领域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以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为目的,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标尺,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用实际行动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