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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检察院推行律师便捷阅卷机制
  • 2021-06-11 17:09
  • 来源: 红网蓝山县分站
  • 发布机构:蓝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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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蓝山县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的要求,蓝山县检察院以人民为中心,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第三检察部案件管理部门建立相关律师便捷阅卷机制,使律师阅卷更加简单、便捷、高效。

一是当地阅卷。律师阅卷提前预约或通过电话等联系方式联系案件管理部门做好提前阅卷的准备,之后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到检察机关进行阅卷,阅卷前登记好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案件管理工作人员以光盘刻录的形式给提供律师阅卷,并对刻录案件的光盘设置密码,防止案卷材料泄密,同时提醒律师须对案件信息内容进行保密。

二是异地阅卷。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向该院案件管理部门提出异地阅卷要求,案件管理部门通过平台联系案发地或涉案人员的检察部门,做好沟通,对方将相关案卷材料刻录在光盘内并设置密码,通过机要通道邮寄到该院案管部门,之后交与申请阅卷的律师,即可完成阅卷。

三是网上阅卷。近期,检察机关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试点开通,该系统部署在“12309中国检察网”上,具有在线身份核验、申请阅卷、阅卷办理、信息推送、卷宗下载等功能。律师需要互联网阅卷时,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通过“中国律师身份核验平台”微信小程序,完成律师身份核验,提交相关材料,即可申请网上阅卷。届时,蓝山县检察院将依托全国四级检察机关统一使用的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和“12309中国检察网”,推行更多便利律师阅卷的网上功能,如律师在线身份核验、申请阅卷、阅卷办理、信息推送等多种功能,将改变原来传统的人到处跑、机要通道送的阅卷方式,让律师阅卷更方便更快捷,实现“一次也不用跑”。

蓝山县检察院将通过建立律师阅卷机制,构建更加便捷、高效的律师阅卷平台,在规范律师阅卷的同时,也为律师阅卷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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