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和污染防治攻坚 “夏季攻势”。近期,县公安交警大队开展全面“清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活动。
近日,大队车管所通过综合应用管理平台和县内视频监控发现已到报废期限的湘M.W1438五菱小型客车有上路行驶的轨迹。7月29日,车管所派出民警会同巡逻中队民警深入源头开展大排查。当天下午4时许,终于在所城鎮岩口村村道上将该报废车查缉扣留,同时督促车主和驾驶员邓某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和办理报废车辆注销手续。
县交警温馨提示,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安全隐患突出、危害极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令禁止报废车辆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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