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由太平圩镇政府联合县控违拆违办、城管执法局、自然资源局等单位组成的联合执法组,依法对太平圩镇太平村境内的一宗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据了解,本次依法拆除的违章建筑位于太平圩镇太平村境内,建筑占地面积约为120平方米,建筑用地性质属基本农田。太平村村民周某某在建设期间,镇村干部多次上门做其工作,要求其停止在基本农田建设用房的违法行为并下达了停建、拆除通知。但周某某不听劝告,仍我行我素,擅自违规建房。
在拆除现场,执法人员拉起警戒线,按照职责分工,将屋内用品搬离清空后,采取机械拆除的方式,对该违法建筑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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