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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机制,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权益,推进我县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近日,安监局下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的通知》。
通知指出:近年来,我县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执法监管量大面广、基层监管力量不足、涉尘涉毒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数量众多等问题,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按照“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机制才能够实现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同步协调发展。
通知要求: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要实现六个一体化,即执法检查一体化、宣教培训一体化、隐患治理一体化、达标创建一体化、“三同时”一体化、考核评比一体化。各乡镇(街道办)安监站与安监局机关要高度重视一体化执法工作。切实加强一体化执法协调配合。注重强化一体化执法评估考核。建立健全一体化执法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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